2009年12月24日 星期四

這個律師感覺非常兩光, 連野動法和動保法的差異都弄不清楚, 也好意思發表這樣的聲明?

因為白目而造成動物死亡本身就是一種虐待不是嗎? 如果ㄠ成行政疏失, 意思是說"行政上沒疏失"動物就不會死掉嗎? 那麼請問行政上的疏失是什麼? 是不是最後還是回歸到人的問題? 這位律師還是大學副教授, 居然把野動法和動保法混為一談? 怎麼還好意思到處談司法改革?

野生動物保育法
動物保護法: 這位大律師應該看清楚裏面的條文再發言 -- 第三條 一、動物︰指犬、貓及其他人為飼養或管領之脊椎動物,包括經濟動物、實驗動物、寵物及其他動物。

龜兔為藝術犧牲 藝術家:疏失但未虐待
2009-12-23 新聞速報 中央社

藝術家洪易19日舉行個展開幕儀式,網路盛傳當天與雕塑作品「互動」的龜兔遭虐致死。洪易藝術工作室今天承認行政疏失,但否認虐待動物,對網路不實言論保留法律追訴權

洪易個展「神仙老虎狗」19日於印象當代藝廊開幕,為生動表現雕塑作品「龜兔賽跑」,以各5隻龜兔,與石雕龜兔互動。開幕將結束時,藝廊工作人員及民眾發現龜兔各有1隻死亡。

由於此事引起網友撻伐,洪易工作室21日於部落格發表聲明,指出動物死亡為藝廊及工作室工作人員無心之過。

工作室今天下午召開記者會,台北巿動物衛生檢驗所人員也到現場了解狀況。洪易表示,創作是想將歡樂帶給大家,發生這樣的意外,他很難過。

藝廊人員說,有民眾事後在網路發表與事實不符的言論,指控藝廊傷害動物,讓藝廊十分痛心。此外,網路傳說當天藝廊將兔子全身塗滿膠水,也非事實,因膠水僅塗抹兔子額頭一小部分,事後稍作修剪即可。

台北市動檢所所長嚴一峰表示,仍在追查事件來龍去脈。

受洪易委託的律師許惠峰說,野生動物保護法中,與「虐待」有關的規定僅涉及保育類動物,龜兔不在此列;此外,在網路散布不實言論的民眾,已觸犯刑法誹謗罪,工作室對此保留法律追訴權。98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