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已經說明過國貿局這波公告禁止輸入物種的清單與各別事由(見前文),但是我個人認為整個篩選高風險物種的過程可以再加以改進:
- 各類生物管制理念鬆緊度差異過大:舉個例來說,我一直以為已經造成很多問題的鱷龜、擬鱷龜、海蟾蜍、綠鬣蜥、中國綠水龍、有纏死人記錄的網紋蟒(我指野生型),還有已經出現在台灣各地的入侵性淡水魚,例如紅寶石、九間波蘿、西德藍寶石,再加上非常嚴重的澳洲淡水龍蝦等會直接送入禁輸入的清單,但為什麼這些有文獻佐證也有既成事實的入侵物種沒有被禁止?反而是科學證據不足也沒有事實佐證的甲蟲被禁了一堆?
- 清單審查流程不明:2012時,我想防檢局、林務局和漁業署都曾找學者專家各自評估應被禁輸入的名單。但各自評估後到公告之間並未與學者再有聯繫,到公告時就讓我傻眼了。怎麼應該被快點禁掉的都被拿掉了呢?當時我提出的名單的考量是這樣的:(1) 一定是問題生物,我想沒有人會對鱷龜是危險動物有意見;(2) 對市場的影響沒那麼大,我的意思是說,其實消費的是小眾,所以對一般零售業者來說影響不大,例如禁止一些可能與台灣原生魚類競爭棲位的中國鯉科魚類就是這樣的原因,但對零售業影響真的很小;(3) 不只是其它國家被入侵,在台灣也有入侵風險或事實。然後所有的建議都被拿掉,公告的物種除了玻璃魚以外,其它都是本來就不可輸入或需經審查的物種啊~~
- 實際的作用有限:國貿局增加的是號列,也就是給這些物種各別的號列以變海關的管制,但是,如果要走私的話,誰會去申報,然後才被海關打回票呢?
- 已存在台灣物種的後續管理問題:在這個清單中,完全無法自野外移除的物種有:福壽螺、泰國鱧、魚虎、沙氏變色蜥、玻璃魚與中國藍鵲。所以根本沒有後續管理問題,因為移不了嘛。然後食人魚、電鰻、巨水鼠和螯蝦的產業問題也小,因為那是極為小眾的市場。食人魚的圈養數量雖然還有一些,但是因為在玩家水槽中的傷亡率很高,我倒是不擔心這東西真如漁業署所說會"危害生態"。因為食人魚並沒有那麼容易繁殖,連養大都需要很好的技巧了呀。但比較有疑慮是在台灣有繁殖場在生的紅腹食人魚。請問以後要怎麼辦呢?另外現存市場上的甲蟲需要管嗎?還是說,不能輸入,但先不理會市場上流通的物種呢?有一種聲音認為甲蟲的入侵性高,但是目前只有一個種跑出去,其它被大家擔心半天的鍬形蟲(除扁鍬外)卻沒有出現雜交或逸出建立族群的事實,那我們要怎麼面對產業?要有多少法令的配合?如果某些水產養殖業者可以找人關切把名單上的高入侵風險物種拿掉,為什麼昆蟲養殖業的權益要被犧牲?有任何一個單位可以說明嗎?
以上我畫了一個圖來談我對一個物種成為入侵種的要件。一個物種真的要成為入侵種得需要通過層層考驗的。而且最重要的其實不是生物特性,而是人的行為。如果沒有釣客刻意去放,怎麼會有那麼多非台灣本土的香魚在溪流中?如果不是釣客故意去放,皇冠三間怎麼會擴散成這樣?所以我們究竟是要管物種還是管人的行為呢?
我真的認為在台灣評估一個物種入侵性時,常常缺乏科學證據,要不然就是完全忽視科學證據,以行政力來干擾(例如苗栗的大閘蟹,漁業署副署長一句只要防逃措施做得好就可以輸入,請問其它動物輸入業者怎麼會服氣呢?)
我真的認為在台灣評估一個物種入侵性時,常常缺乏科學證據,要不然就是完全忽視科學證據,以行政力來干擾(例如苗栗的大閘蟹,漁業署副署長一句只要防逃措施做得好就可以輸入,請問其它動物輸入業者怎麼會服氣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