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篇聯合新聞網的文章, 基本上我支持這樣的想法, 但是在執行上有非常多的困難. 台灣人養寵物很少是因為真正喜歡這個生物而養, 養寵物前通常不太做功課, 或幾乎不做功課, 然後花錢買了以後, 亂養一通, 死了跑了之後, 就失去興趣. 該買的藥不買, 該做的不做, 然後生病不知道多久, 才po網叫大家救救他的寵物(有時間po網沒時間查資料). 棄養的就更不應該了, 感覺上就是教育沒教好. 問題當然很多, 我個人認為有幾個: (1) 台灣人的生命教育不及格, 總認為自己花錢買來的要怎麼樣都可以, 而且把生命當成物品. 有一次我去看醫生, 聽到護士問小女孩--妳的狗死掉了妳會不會難過? 小女孩說--不會啊, 再買就好了~~(而且說得很不在乎很開心的樣子) 一旁的媽媽也說, 我會再買給她, 重點是, 那是教授的小孩呢, 原來一隻狗就像遊戲金幣一樣, 只是一個商品; (2) 台灣社會濫情又理盲為了很多屁大的小事非常愛靠杯(例如什麼大賣場推車沒推好壓到腳怪東怪西), 可是卻缺乏基本的惻隱之心, 如果惻隱之心連對人都沒有, 又怎麼會擴及貓狗? 甚至是非貓狗的動物呢? (3) 台灣的社會氣氛, 教育環境讓小孩與家長對個體生物的認知極為貧乏且無知, 從小到大的課程很少有什麼接觸實體生物的經驗, 不是老師不懂, 就是家長嫌麻煩, 多數的實驗課都是紙上談兵, 所有孩子的未來都被幻想描述為白領階級(坐冷氣房, 手都不會碰到半點髒的, 月入至少三萬五以上), 所有接觸實體生物與自然博物活動(飼養寵物, 賞鳥賞蝶接觸大自然參觀博物館)都被當成不直一晒的事, 如果這些事不被重視, 就不會有人認為對待生物需要專業, 責任感與愛心; (4) 我們不是有很多生物科學或養殖科系嗎? 我從來也不認為在這些科系之中, 生命教育曾經被全面性地重視過(各別老師還是有的), 而且正是因為這些科系通常自認為"因自我感覺良好而產生的學術專業傲慢", 而使得不管怎麼不當地對待生物都變得可以輕易被學術教育的大旗所合理化, 而且被刻意地忽視, 不管是野生動物或人工培育的實驗動物, 在很多師生的心目中也不過只是讓他們達到個人生涯與企圖的消耗品, 但我實在是覺得很多以動物實驗進行論文研究的學生對大多數生物仍然是非常無知的; (5) 有極多的學生受到卡通與電玩的單方面影響, 會天真地認為生命是可任意被操控的, 可以馬上砍掉重來的, 可以脅迫的(然後花錢買武器去救? 三小啊), 而其從虐待生物的過程中可以轉移他的生活中的不滿與壓力, 這又回到一個問題, 如果我們的小孩從小就只知道上學唸書放學唸書回家吃飯睡覺, 家長也以為這樣的小孩真乖真好, 那麼請問小朋友的成長過程又怎麼會對生命有體會有珍惜?
另外聯合報這個標題也很怪, 什麼叫"溺愛"? 那家豬排店的主人給豬喝果汁和牛奶導致拉肚子根本就是白目好嗎? 真的有很多人以為動物和人吃一樣的東西顯示為"牠是我們家的一份子"(註一), 但完全忽略動物有動物成長的需求, 除了我們的社會教育在這方面很差之外, 某些大型的寵物量販店只拼價賣耗材, 什麼都告訴客人很好養不會死大便又少, 但是對動物缺乏專業, 經常在店內進行名為飼養實為監禁的錯誤示範, 使顧客以為"真的不花空間與時間呢" 所以呢, 我們這個社會對待動物的態度又怎麼會好?
註一: 這讓我想到當兵時在營辦公室弄了一個2.5尺缸, 水草種好, 魚放好, 隔天就被營輔導長把便當的剩飯倒進去說是要餵魚, 然後, 我就爆了, 差點想要掃射他.
溺愛不行 亂養寵物恐挨罰 [網址]【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2009.10.19 06:27 am
養寵物主人不善照顧、或惡意虐待事件層出不窮。台北市動物檢驗所將在制定《台北市動物保護管理自治條例》,授權主管機關訂立寵物飼養標準及罰則,未來虐待寵物或照顧失當,都可能挨罰。
動檢所長嚴一峰表示,動檢所參考日本作法,在自治條例草案中訂定授權條款,自治條例經議會審議通過後,主管機關動檢所會據此訂定寵物照顧標準。所謂「照顧標準」,內容包括飼養的環境、空間、飲水、食物等,初期先以犬、貓為對象,再視需求擴大擬訂。
飼主違規,誰來執行罰則?嚴一峰表示,寵物照顧標準出爐後,將由動檢所十四位動保員負責查證,必要時請警方協助執行。
藝人周杰倫投資的日式豬排店,才遭檢舉鎮店之寶麝香豬「Cheese」瘦成皮包骨,北市動檢所上周四前往訪視,主人自認很疼牠,還讓牠喝果汁、牛奶;但動檢所發現,這隻豬喝果汁、牛奶過量會拉肚子,且飼養空間過窄。動檢所要求兩周內改善。
嚴一峰表示,自治條例通過後將召集動保專家、學者、獸醫師等研擬「寵物照顧標準」,並訂定相關罰則,嚴一峰舉例,例如遛狗應該幾小時、提供寵物自由飲水、吃什麼食物較合適等,甚至對飼主、寵物店老闆設計「寵物照顧指南」。
嚴一峰指出,「動物保護法」第五條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何謂「適當」,定義太模糊,應予清楚界定。
動保協會:執法難 更怕棄養潮 [網址]【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09.10.19 02:39 am
台北市政府擬制訂飼養寵物的規範及罰則,不過,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黃慶榮質疑,相關規範恐怕很難落實執行,萬一規範太嚴格,可能會造成棄養潮。
黃慶榮是獸醫師,長期從事動物保護工作,對於台北市政府將訂定動物飼養的規範,第一個反應是「他們有人力執行嗎?」他擔心,如果飼養空間不符法規,飼主為了避免挨罰,可能就棄養,問題可能更嚴重。
他指出,民眾檢舉的動物虐待案件,裁罰成立的不到百分之五,就算法律規定更嚴格,執法人員也很難破門查察;而推廣多年的晶片植入,至今完成植入登記的飼主不到一半,如果政府貿然提高規範,可能讓沒有登記的飼主更卻步。
黃慶榮認為,政府應該提升飼主飼養道德,與其訂定一堆執行不易的法條,還不如有明確的鼓勵;而且民眾飼養的動物種類繁多,要訂出標準並不容易。
他主張對於飼養不當的民眾,應先瞭解其心態,如果是因為不懂照顧,那麼主管機關有責任教育他;如果是出於故意,才應該受罰。
寵物飼主責任 北市國中小要教 [網址]【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
2009.10.19 02:39 am
台灣人喜歡養寵物,為了給下一代對待動物的正確觀念,台北市動物檢驗所推動「飼主責任教育計畫」,將針對國中、小學生編撰教材,並請中小學教師擔任「種子師資」,教導正確飼養寵物的觀念。
動檢所長嚴一峰說,動檢所將升格為「動物保護處」,組織規模擴大後,預計投入的經費也會增加。
台大李姓博士生日前因連續虐貓引起公憤,網友組成「緝凶小組」全力蒐證,月初被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不少人訝異,高學歷的博士生「尊重生命」的觀念竟淡薄至此,教育明顯出問題。
台北市「飼主責任教育計畫」師法新加坡農糧局的「責任飼主觀念」,除了提供正確的動物相關知識、飼養條件與資訊,也教導飼主做個負責的主人。
「飼主責任教育計畫絕不只是發文宣」,嚴一峰表示,例如透過數學計算,讓學生算出「每結紮一隻狗,台北市可以減少多少流浪狗」,讓學生達到生命教育意義。該計畫還將帶領老師到醫院、動物收容所觀摩動物飼養。
另外聯合報這個標題也很怪, 什麼叫"溺愛"? 那家豬排店的主人給豬喝果汁和牛奶導致拉肚子根本就是白目好嗎? 真的有很多人以為動物和人吃一樣的東西顯示為"牠是我們家的一份子"(註一), 但完全忽略動物有動物成長的需求, 除了我們的社會教育在這方面很差之外, 某些大型的寵物量販店只拼價賣耗材, 什麼都告訴客人很好養不會死大便又少, 但是對動物缺乏專業, 經常在店內進行名為飼養實為監禁的錯誤示範, 使顧客以為"真的不花空間與時間呢" 所以呢, 我們這個社會對待動物的態度又怎麼會好?
註一: 這讓我想到當兵時在營辦公室弄了一個2.5尺缸, 水草種好, 魚放好, 隔天就被營輔導長把便當的剩飯倒進去說是要餵魚, 然後, 我就爆了, 差點想要掃射他.
溺愛不行 亂養寵物恐挨罰 [網址]【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2009.10.19 06:27 am
養寵物主人不善照顧、或惡意虐待事件層出不窮。台北市動物檢驗所將在制定《台北市動物保護管理自治條例》,授權主管機關訂立寵物飼養標準及罰則,未來虐待寵物或照顧失當,都可能挨罰。
動檢所長嚴一峰表示,動檢所參考日本作法,在自治條例草案中訂定授權條款,自治條例經議會審議通過後,主管機關動檢所會據此訂定寵物照顧標準。所謂「照顧標準」,內容包括飼養的環境、空間、飲水、食物等,初期先以犬、貓為對象,再視需求擴大擬訂。
飼主違規,誰來執行罰則?嚴一峰表示,寵物照顧標準出爐後,將由動檢所十四位動保員負責查證,必要時請警方協助執行。
藝人周杰倫投資的日式豬排店,才遭檢舉鎮店之寶麝香豬「Cheese」瘦成皮包骨,北市動檢所上周四前往訪視,主人自認很疼牠,還讓牠喝果汁、牛奶;但動檢所發現,這隻豬喝果汁、牛奶過量會拉肚子,且飼養空間過窄。動檢所要求兩周內改善。
嚴一峰表示,自治條例通過後將召集動保專家、學者、獸醫師等研擬「寵物照顧標準」,並訂定相關罰則,嚴一峰舉例,例如遛狗應該幾小時、提供寵物自由飲水、吃什麼食物較合適等,甚至對飼主、寵物店老闆設計「寵物照顧指南」。
嚴一峰指出,「動物保護法」第五條規定,「飼主對於其管領之動物,應提供適當之食物、飲水及充足之活動空間。」何謂「適當」,定義太模糊,應予清楚界定。
動保協會:執法難 更怕棄養潮 [網址]【聯合報╱記者莊琇閔/台北報導】
2009.10.19 02:39 am
台北市政府擬制訂飼養寵物的規範及罰則,不過,動物保護協會理事長黃慶榮質疑,相關規範恐怕很難落實執行,萬一規範太嚴格,可能會造成棄養潮。
黃慶榮是獸醫師,長期從事動物保護工作,對於台北市政府將訂定動物飼養的規範,第一個反應是「他們有人力執行嗎?」他擔心,如果飼養空間不符法規,飼主為了避免挨罰,可能就棄養,問題可能更嚴重。
他指出,民眾檢舉的動物虐待案件,裁罰成立的不到百分之五,就算法律規定更嚴格,執法人員也很難破門查察;而推廣多年的晶片植入,至今完成植入登記的飼主不到一半,如果政府貿然提高規範,可能讓沒有登記的飼主更卻步。
黃慶榮認為,政府應該提升飼主飼養道德,與其訂定一堆執行不易的法條,還不如有明確的鼓勵;而且民眾飼養的動物種類繁多,要訂出標準並不容易。
他主張對於飼養不當的民眾,應先瞭解其心態,如果是因為不懂照顧,那麼主管機關有責任教育他;如果是出於故意,才應該受罰。
寵物飼主責任 北市國中小要教 [網址]【聯合報╱記者黃驛淵/台北報導】
2009.10.19 02:39 am
台灣人喜歡養寵物,為了給下一代對待動物的正確觀念,台北市動物檢驗所推動「飼主責任教育計畫」,將針對國中、小學生編撰教材,並請中小學教師擔任「種子師資」,教導正確飼養寵物的觀念。
動檢所長嚴一峰說,動檢所將升格為「動物保護處」,組織規模擴大後,預計投入的經費也會增加。
台大李姓博士生日前因連續虐貓引起公憤,網友組成「緝凶小組」全力蒐證,月初被台北地檢署提起公訴。不少人訝異,高學歷的博士生「尊重生命」的觀念竟淡薄至此,教育明顯出問題。
台北市「飼主責任教育計畫」師法新加坡農糧局的「責任飼主觀念」,除了提供正確的動物相關知識、飼養條件與資訊,也教導飼主做個負責的主人。
「飼主責任教育計畫絕不只是發文宣」,嚴一峰表示,例如透過數學計算,讓學生算出「每結紮一隻狗,台北市可以減少多少流浪狗」,讓學生達到生命教育意義。該計畫還將帶領老師到醫院、動物收容所觀摩動物飼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