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5日 星期日

網貼剁蛇照遭轟「變態」

2009年04月05日蘋果日報 【郭睿誠╱台中報導】

一條闖入民宅的保育類黑眉錦蛇,遭屋主處以「砍頭私刑」,還將錦蛇身首異處的死狀貼上部落格,宣稱「私闖民宅一律死路一條」,遭網友圍剿痛批「廢人」、「變態」,有人截取其網頁向警政署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報案;森林警察表示,保育動物若危害民眾時雖可殺害,但事後仍需通報,否則恐違《野生動物保育法》,近日將追查版主到案。


稱「闖民宅死路一條」
網友leejh0523今年2月底在其部落格(http://www.wretch.cc/blog/leejh0523/23161192)發表一篇《錦蛇》文章,裡面有3張黑眉錦蛇被斷頸的血淋淋照片,還加註「最好每個人都有那個鬼時間等消防隊」、「很不幸的家裡有其他動物,而且還有人怕蛇,私闖民宅一律死路一條。」(註: 該文章已被鎖定, 不過已有網友將其原文與照片轉載於其它位置存放) 結果湧入40多篇回應,網友garlicat表示:「雖然我不喜歡蛇,不過我更賭爛你的做法,真他媽心理變態!」還有網友直指:「錦蛇又沒毒…… 黑眉錦蛇是台灣的寶,任意虐殺是不道德的行為。」警政署森林暨自然保育警察隊東勢分隊吳姓警員昨證實,有接獲網友檢舉此案,近日將追查版主到該分隊說明案情。 台中縣政府農業處保育科長李代娟指出,《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動物若有危害民眾生命安全之虞雖可直接殺害,但須通報、且不得公開展示,否則可處一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鍰,「將蛇剁頸又張貼上網,實在太過分」。

黑眉錦蛇小檔案

◎學名:Elaphe taeniura friesei (目前有效學名應該是Orthiophis taeniura friesei)
◎保育等級:三級,屬應保育的野生動物

◎特徵:
無毒大型蛇,身長可達2公尺以上,全身布滿黃色與黑色花紋,頭部兩側各有一條明顯的黑帶。
※資料來源:台中縣政府農業處

圖片連結: reptilis.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