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媒體文字一整個是亂七八糟, 在沒有弄清楚魚的來源之前, 怎麼就能使用那樣的文字暗示水族館裏的海水生物是"贓物"? 而且請問有什麼東西不是"只要喜歡, 一手交錢, 一手交貨"? 難道買菜不是喔? 價錢不貼在水族箱上難道是要貼在水族箱下喔? 這不是有毛病是什麼? 拿珊瑚來比情人節花束嫌貴, 那這兩個記者為什麼不拿珊瑚來比家樂福的花椰菜啊? 依照這樣的邏輯, 我也可以拿一隻貓狗的價錢說冷凍豬肉一斤才多少不是嗎? 還有這個什麼"劉姓愛好者"也是很奇怪, 他若曾經是警員, 野動法應該要看一看吧? 怎麼會不知道那些是否有海洋生物受野動法名單管制的呢? 自己搞不清楚愛裝正義, 又要故意問店家, 店家這樣回答並沒有錯啊. 而且, 如果沒有消費者買, 店家又為什麼要賣? 又為什麼有獵捕? 這些人也未免太不理解交易市場了. 倘若這整件事情或這位劉姓愛好者所提的, 是針對墾丁國家公園範圍內的非法珊瑚礁生物採集, 那麼就應該明確地指出來, 而不是讓記者的文字製造一種"水族館裏的海洋生物都是贓物"的印象. (當然啦, 進口的海洋生物的採集過程是否非法是另一個野生物貿易與保育的議題)
這篇報導基本上也是偽善, 在這邊為了一個貝殼呼天搶地, 但是前幾天聯合報才又高高興興地報導什麼曼波魚魚獲大增又怎麼樣的好吃促進地方的繁榮. 這就是媒體的偽善啊, 這就是選擇性的正義. 珊瑚礁魚類的撈捕業的確有其問題存在, 比較起淡水魚來說, 海水觀賞魚的人工養殖沒有那麼容易, 海水魚的採集也一直有殺雞取卵的嫌疑, 也就是說野生魚的撈捕對於族群的傷害比較起許多的淡水觀賞魚資源難以被彌補. 然而海水觀賞魚的資源並非不能被利用 (要不然為什麼要搞什麼人工繁殖小丑魚?), 一個不能利用不能碰的資源, 就更不容易取得大眾的注意及同理心而投入資源保育.
這兩篇報導的出發點是好的, 但是在沒有弄清楚事情的來龍去脈前就這樣疑神疑鬼地隨便找個路人甲棒打所有水族業者, 感覺這樣的指控實在是太廉價了, 另外, 這樣的報導文字也是罐頭文. 就好像每次一提到獨角仙鍬形蟲, 就會亂扯一些保育類啦, 另外再誇張其詞地說一隻獨角仙可以獲利上千元, 記者如果真的這麼關心生態保育, 不覺得這樣的誇張文字反而會吸引一些搞不清楚狀況的人出去亂抓嗎?
【聯合報╱記者李惠君、宋耀光/連線報導】2009.02.27 02:36 am
俗稱「神仙」的疊波蓋刺魚,水族館一尾叫價四千元;「太陽花」的圓管珊瑚一束一百元,比情人節的玫瑰還貴;火焰貝小隻三百元,大隻五百元…。水族愛好者直言,海底寶貝市場很受歡迎,水族館是主要銷贓對象。
曾在警界服務的劉姓觀賞魚愛好者說,都會區的大型水族館,幾乎都有賣珊瑚礁魚及各式軟、硬珊瑚,依大小及種類不同,價錢就貼在水族箱上,「只要喜歡,一手交錢,一手交貨。」
他表示,由於法令規定並不明確,除非是現行犯,否則很難取締。他因職業關係,曾問老闆「這些珊瑚礁魚是否為保育類?」老闆回答,除了鯨魚、海豚被列為保育類不能捕捉外,其他都不違法,「不然怎敢公開買賣」。
老闆還告訴他,「這些珊瑚礁魚及珊瑚都是進口的」,絕對不是在墾丁國家公園海域內偷的,因為國家公園的海域是保護區,偷魚違法。
海中寶貝除觀賞外,很多也成了饕客盤中飧。住蘭嶼的楊振強說,俗稱「五瓜貝」的硨磲貝,以往在綠島、蘭嶼、墾丁常見,因味美有嚼勁,外殼可當飾品,遭到大量捕撈,已成稀有貝類。
「真是懷璧其罪!」中研院副研究員陳昭倫說,二○○三年他到蘭嶼潛水,見到硨磲貝數量還不少;去年再度前往,「幾乎看不到了。」
墾丁南灣和台東綠島、蘭嶼海域有可觀的熱帶珊瑚叢林,尤其在台東石朗與杉原灣的海域,珍貴的七彩軟硬珊瑚群集。就在上月,海巡單位在蘭嶼海域查獲一艘蘇澳籍漁船用拖網盜採深海珊瑚,當場取出十一公斤紅、白珊瑚,「抓是抓到了,盜採船以拖網盜採,所經之處滿目瘡痍,嚴重破壞海底珊瑚棲地」保育團體相當憤慨。
「紅珊瑚製成項鍊手環,貴氣十足,大陸客最愛。」台東珊瑚店老闆娘說:「整株紅珊瑚更好賣」。而生長在珊瑚礁上如花朵般的海葵,因利潤高以致銳減;這些人為破壞,至今還在加劇。
【2009/02/27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