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5日 星期五

屏東縣政府農業局的承辦人是依那條規定要弄死這條蛇啊? 有那一條規定告訴大家外來種是可以依行政主管自由心證而撲殺? 照這個邏輯, 先把所有的貓狗先弄死好不好?

這類的新聞寫作通常只有四種梗:
(1) 誇大動物的尺吋, 力氣與野性
(2) 誇大抓蛇的風險與辛苦, 還要描寫與猛獸搏鬥的勇氣
(3) 東拼西湊不相干的事件使之成為一種"廣泛的現象"
(4) 最後不忘找一個主管單位出來說說話, 而且通常會說錯話

今天我不是說緬甸蟒或網紋蟒不是外來種, 我也不是說這種大蛇跑到野外不會是個問題, 而是台灣相關單位對待這些動物的態度. 蟒蚺科動物有些是CITES附錄物種, 有些不是, 但是這麼大隻的動物, 看待它的態度居然只是其是否為保育類? 我能不能說依動保法規定應該要安置這些動物, 並公開認養? 貓狗一樣是外來種, 貓與狗對於台灣的人工與天然環境的傷害最大, 如果人可以對貓狗做到那樣, 為什麼對這麼大的蛇做不到? 如果縣府人員認為"貓狗和蛇不一樣", 請說出個理由, 一樣是脊椎動物, 一樣是外來種, 一樣是主人的不小心造成的寵物逃逸, 請問那裏不一樣了? 請屏東縣政府農業局說清楚講明白, 否則就是雙重標準, 濫用法規. 難道這麼大一條蛇不能收容?

人腿粗的巨蟒 東港溪畔逮到【聯合報╱記者潘欣中/東港報導】
2010.11.05 04:40 am

東港溪捕獲巨蟒 重40公斤 / 潘欣中

屏東縣消防局東港分隊在東港溪畔捕獲的巨蟒逾4公尺長、重40公斤,須8名隊員才能抬起。
記者潘欣中/攝影

「什麼,東港溪才捕到鱷魚、鱷龜,現在又有巨蟒!」民眾前天下午在屏東縣東港溪畔發現1條大蟒蛇,消防局東港分隊員過去只有捕小蛇經驗,頭一回遇到逾4公尺、重40公斤的巨蟒,個個瞪大了眼,6名隊員花了半小時制伏,順利捕捉牠。

有民眾前天下午在東港鎮興農里七龍宮後方的東港溪堤防散步時,在花台旁發現1條大蟒蛇,他以為是檳榔樹的樹幹,後來發現樹幹竟然緩緩移動,靠近仔細一瞧,大蟒蛇突然吐舌並發出警告聲,他嚇得倒退三步,趕緊向縣消防局報案。

「東港溪現在仿如是野生動物園!」東港溪繼捕獲凱門眼鏡鱷、鱷龜,前天又出現大蟒蛇,圍觀的民眾愈聚愈多,眾人議論紛紛。東港分隊接獲的報案訊息是:「東港溪畔發現蛇」,隊員謝孟哲、劉恩情以為是一般小蛇,帶著捕網和捕夾趕到現場,沒想到眼前竟是條跟成人大腿一樣粗的大蟒蛇,再呼叫4名隊員支援。

東港分隊長葉永全說,消防隊員過去都只有處理小蛇的經驗,頭一回遇到力量深不可測的大蟒蛇,讓眾人怯步,小隊長陳宏源決定先朝蛇頭下手,他奮力抓起蛇頭,其他隊員合力將蛇身塞進塑膠桶,因巨蟒不停用力掙脫,6人花了半小時才塞進桶內,個個滿身是汗。

縣府農業處說,蟒蛇並非保育類野生動物,將請屏東科技大學派員前往鑑定,如確定非台灣本土蛇種,將依規定執行「安樂死」;這條大蟒蛇遭人棄養東港溪的可能性很大。

【2010/11/05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