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12日 星期一

北市3千寵物商家 僅1%合格

2009-10-10 中國時報 林佩怡/台北報導 [網址]

北市街頭隨處可見寵物店,但竟只有一%是合法販售商家!台北市議員九日踢爆,北市粗估約有多達三千家的寵物業者,但合法販售寵物的業者卻僅四十四家,若業者突然倒閉,民眾恐求助無門。動檢所表示,動保處掛牌運作後,會成立自治條例,把業者納入管理。


議員侯冠群指出,北市約有三千多家寵物業者,但其中二千八百家雖有一般商業登記,但真正列為繁殖、寄養、買賣寵物之特許行業卻僅有四十四家,合格率非常低。

繁殖寄養買賣 合法僅44家
侯冠群質疑,許多寵物店業者採複合式經營模式,除販賣寵物用品、寵物美容外,也販售寵物,如果消費者買寵物、繳年費,業者突然倒閉,豈不是求償無門?

動物衛生檢驗所長嚴一峰表示,根據動物保護法廿二條規定,以營利為目的,經營特定寵物之繁殖、買賣或寄養業者,應向直轄市跟縣市申請許可,並且依法領得營業執照。

嚴一峰指出,販賣犬隻寵物店才須登記為特許行業,一般販賣寵物用品、寵物美容等店家,不須申請特許營業登記,但如果未登記業者,卻私下販賣犬隻,依動保法廿二條,可處五萬到廿五萬罰鍰,得按次罰,最嚴重勒令業者歇業。

正研擬自治條例 納管業者
嚴一峰強調,現行法令僅規定犬隻買賣、繁殖、寄養需要申請許可證,其餘動物都不用,目前市府正研擬台北市寵物業輔導與管理自治條例,希望把貓、鳥、兩棲爬蟲類等寵物列入管理。

嚴一峰說,議會七日三讀通過,北市動物檢疫所將升格為動物保護處,掛牌運作後,會成立自治條例,把三千家寵物業者納入管理,也會研擬寵物用品安全管理機制;如果現在出現消費糾紛,可用消費者保護法處理。